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活動 系統管理員 - 學務 | 2019-03-21 | 點閱數: 400

一、依據教育部10835日臺教師()字第1080029622號函辦理。

二、徵選辦法說明如下:

(一)徵求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小學。

(二)申請項目:改造校園中與學生息息相關之物件、活 動或行為,以使學習環境具美感,或培養師生具美學之認知與習慣。

(三)申請改造之內容可為:

1、實體物件-如裝置藝術、景觀、用餐環境、圖書館、川堂等公共環境,營養午餐之餐具、校園指標…等。
2、減法設計-將校園經年累月所增設之重覆性物件去除,僅保留或重新設置具意義之單一品項之物件(如重覆的指標、過多的裝飾物)。
3、行動方案-解決、改變某項校園師生之問題或習慣,如帶動全校師生以具體之行為或活動,為校園學習環境進行改造,使其具美感。

(四)申請方式:請各申請學校於108年4月9日(星期二)前函送「申請表(需用印)」及「計畫書一式5份」至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臺北市光復南路133號)申請,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活動內容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