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第3點、第4點,業經該署於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2742A號令修正發布。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